经济

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国家管理工作

19/03/2026 15:05 View Count: 11

(BNP)—北宁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陶光凯同志近日签发第2413/UBND-KTN号公文,要求各厅、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加强对全省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国家管理工作。

(配图)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农业与环境厅牵头,会同司法厅及有关机关、单位,全面梳理现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及管理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查找存在的不完善和薄弱环节。

同时,组织对北宁省近年来矿产资源国家管理协调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已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参谋省人民委员会研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分工明确、分级管理、责任清晰”的原则,为依法追究在矿产资源领域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责任提供依据。

各乡、坊人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对地质和矿产资源的国家管理职责,加强对未开发矿产资源的保护;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从严查处违反地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组织和个人。

在案件审查处理过程中,如认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正在办理案件的有权机关或人员必须将相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刑事诉讼机关,依法开展刑事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

各厅局及有关机关应加强与农业与环境厅及各乡、坊人民委员会的协同配合,认真落实分工任务;同时主动依职责权限,及时处理本领域相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