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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宁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氏云:需将思维从“文化管理”转向“文化经济发展”

22/04/2026 09:06

(BNP) —— 4月22日上午,在国会会议继续进行期间,针对关于越南文化发展若干突破性机制与政策的国会决议草案,北宁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氏云在大会讨论中发表了多项重要意见。

陈氏云代表基本赞同国会文化教育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以及政府提出的关于保护传统文化、推动吸引投资以发展文化产业的解决方案。

在对具体内容建言献策时,陈氏云代表肯定,决议草案已较为全面地体现了对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两大支柱的关注。然而,代表也指出,目前我国的文化保护工作主要倾向于静态保护,侧重于留存和原状保护,导致文化与当代生活脱节,难以接近年轻一代,且缺乏将其转化为经济价值的机制。

陈氏云代表引证了战争题材电影《红雨》(Mưa đỏ)、音乐视频《Bac Bling》或每月全球播放量达30亿次的动画片《Wolfoo》的成功案例,强调传统文化完全可以成为数字时代极具吸引力的创作素材。文化只有置身于市场与创意的流转之中才能真正起来;若仅停留在保护层面,文化将永远是未能充分挖掘潜力的遗产。

另一方面,代表认为草案中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仅停留在鼓励层面,尚未产生足够强大的财务动力,且缺乏关于遗产数字化、国家数字平台或对GDP贡献率等各阶段(5年、10年)的明确量化指标。

基于上述现实,陈氏云代表提出了4组突破性解决方案

第一,必须将第10条中的文化数字化转型确定为核心支柱。我们需要实现遗产数字化,建立分发文化内容的国家数字平台,支持发展数字知识产权并在数字环境下保护版权。

第二,第4条中的财务与税收优惠政策需更加强劲。除5%的优惠增值税外,需适用更具竞争力的企业所得税,对重点文化产业实施长期免减税;允许对电影、游戏、数字音乐的创作成本进行更高额度的抵扣。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为吸引投资而有效利用的工具。

4月22日上午出席大会讨论的代表。

第三,第5条中的土地与基础设施政策也需更加具体且具突破性。应明确规定用于创意空间的土地基金比例,提供优惠成本的长期租赁,同时在河内、胡志明市、岘港、顺化及北宁等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大城市和地方试点建设文化创意特区

第四,决议需补充政策实验机制(sandbox,构建国家文化发展评估指标体系,挂钩地方首长责任,并增加地方在颁布文化特殊优惠政策方面的主动权。

为了让文化真正成为发展的动力,北宁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氏云强调了强力转变思维的要求:从静态保护转向动态保护,从支持转向战略投资,从文化管理转向文化经济发展,从而向世界强力传播越南人的价值与身份标识。

玉翠